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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森在店里偷盗的时候,意识到自己暴露的瞬间,他便像个新手一般,拿起一扎鸡蛋揣入怀中,结果直接被老板抓住,他也没有抵抗。
“已经不能去那家店了。”
已经年过30的哈里森,现如今就是个职业小偷,他曾经的职业是魔术师,在七八岁的时候,就跟着一个在街头卖艺的魔术师学习魔术,只不过哈里森没有天赋。
魔术在这样的时代,虽然不少人看着挺神奇,但看多后都知道手法,这种古老的技艺,已经被全面解读过,挣不了什么钱。
曾经哈里森在一家酒馆里作为每晚固定的表演者,还能够混口饭吃,然而渐渐的客人面厌倦了,哈里森便下台了,辗转各地进行一些街头表演,生活总是过得很艰难,他最为拿手的是纸牌魔术,一种依靠着不易察觉的快速手上功夫的魔术。
某次已经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哈里森,已经饿了好几天,他茫然的走在街头,他不想像乞丐一样,放下最后的一丝尊严去乞讨。
那个早晨哈里森大概是饿得昏头了,看着街边的烤肉馆里的美食,不知不觉间还是走了进去,但在路过一堆人的时候,哈里森和一个男人稍微撞了下,等进入店铺吃过烤肉,哈里森反应过来没有钱的时候,却从兜里摸出了几百块钱来。
无意识间,哈里森就完成了一次完美的扒窃。
只不过今天运气很好,哈里森微笑着,如果他被带回去的话,藏在后衣口袋里的一些脏物可能会被发现,到时候他就完蛋了。
“以后还是少去店铺里,在街上行动比较好。”
哈里森不是太过于执着于金钱,而是一切可以换成钱的物品,小到女人耳朵上的坠饰,大到别人身上的一些物件,公文包,挎包等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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