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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可以说是远征,也可以说是在家门口打人,关键看从哪里调兵。
以小西洋监察使司的体量,如果都用上“十赋一”的政策,那顶天也就是常驻六营近两万人,军费开支最多保持在五十万两以内,占据当地财政的六成。
为了维持十三万大军,黄龙将原本针对土人的十赋四,提高到了十赋五。
眼下看来,尽管岁入一千三百多万石和二十几万两,但小西洋监察使司依旧难以为继,必须朝廷出银子才行。
大明的投送能力并不弱,毕竟两百年前的郑和下西洋规模就达到了两万七千人。
眼下大明的国力,是永乐年间的几倍不止。
不过即便如此,长期维持十三万人在此地,还是有种变相放血的感觉。
毕竟十三万人,哪怕朝廷只出军饷,也需要每年出二百二十万两银子。
这还只是原本的军饷,按照朝廷答应南军、西军和海军的条件,这十三万人的军饷是每年三十两,因此军饷是要翻倍的。
也就是说、大明眼下每年要为小西洋买单四百四十万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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