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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抄家流放 (8 / 15)_

        在大明朝,一般的情况,一个衙门差役的俸禄是当地的正官给,比如知县。

        不过这银子虽然是知县给,但是这个银子实际上是朝廷出。

        出多少,这是朝廷按照定额给地方的。

        一般来说、朝廷是给了足额的,而这银子在正官的手中过了一手后再分发下去,那给多少,就不一定了。

        如果有盈余,就是当官的灰色收入了。

        例如今岁朝廷按照当初制定的县衙差役人数发银一百两,每人五两银子,一共二十人。

        但由于这定额是多年前定下的,实际上县衙的差役只有十个人了,那么知县就可以只发五十两银子,把剩下的五十两贪墨。

        这“皂隶银”是京官地方官都有,地方官员贪污这银子的行为,实际上朝廷也知道,不过历代皇帝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以上的这些东西,都是朱由检很清楚的一些官员收入方式。

        不过“皂隶银”这个灰色收入,正在被朱由检制定的“次九品书吏”制度给干掉,这也是他为什么忙着给百官涨工资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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