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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会福利机构 (3 / 6)_

        在朱元璋的倡导下,许多府县在洪武年间都设置了养济院。

        明成祖时,养济院的建置得到改观,养济院在“天下府州县俱有”

        明英宗也在天顺年间下诏,要每县设养济院一所,支米煮饭,日给两餐,器皿、柴薪、蔬菜等均由地方官府设法措办。

        对于在养济院的流浪汉和孤儿、老人,有病的拨医调治,死者给予棺木安葬。

        可以说、养济院的这个孤儿老人,占据了地方官府很大的支出。

        朱由检只是随便一问,总旗官就回应道:

        “京城的养济院养了百姓两万余人,每日都要吃数万斤粮食,前些日子顺天府尹才上奏过吏部,要求为他们安置田地,不过被吏部驳回了。”

        “这么多?”朱由检不由咋舌,而总旗官则是摇头道:

        “京城的养济院,大多都是一些懒汉,类似那些残疾和孤儿、老人,大多都被他们排挤到京城周边的府县去了。”

        “并且近年来、边防卫所的养济院更是每年都需要养济不少孤儿,一些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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