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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天堂若有雨天,也难免寂寞。
傍晚,圣塞维林教堂里还残留着烛焰与祈祷的余温,微风裹着细雨,浸润在宝石般的玻璃彩窗上。彩窗上的圣徒在暮色中失去了白昼里那种端庄的神性,反而显出一种暧昧的、属于尘世的忧伤。
爱德华·温德姆站在长椅尽头,手里拿着一柄银质玫瑰头的手杖,百无聊赖地听着唱诗班的声音升起又坠落。
他向来厌倦一切庄严的仪式。人一旦把某种东西装饰得太隆重,往往只是为了掩饰其中并没有多少真诚。这一点,无论是上流社会的舞会,还是上帝的圣坛,似乎都同样适用。他年轻,漂亮,出身显赫,因此被原谅了傲慢;他性情乖戾,言辞刻薄,于是人们又顺理成章地把他的敏感误认为残忍。与其理解一个人,替他捏造一个便于流传的版本,倒是贵族社会更擅长的事。
直到那位神父从侧门走进来。
莫里斯·阿什克罗夫特。他还很年轻,就已经成了圣塞维林堂的司铎,大家更习惯叫他莫里斯神父。他穿着一身素净的黑袍,衣服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褶皱,不知是不是连布料都受到了修道院的约束。
他有一头茂密的黑发,在一众浅发色的教众里显得格外特别。莫里斯并不是那种一眼就会被记住的英俊,真正令人难忘的,是他那种温柔的耐心,仿佛他早已习惯等待别人把话说出口,习惯在沉默里看见欲望先于语言泄露出来。
爱德华起初只觉得有趣。
他见惯了那些急于取悦他的人:军官、诗人、继承人、伯爵夫人、贵族小姐、赌徒、画家……他们在他的冷笑前要么急躁地自辩,要么愚蠢地炫耀。唯独眼前这个人,像一面没有裂痕的镜子,不急于映出任何人的欲望,却让每一个注视他的人都看见自己。爱德华忽然生出一种轻微的恼意,因为他第一次察觉,自己那套足以戏弄整个社交圈的轻慢,在这位神父面前竟显得像一个任性的孩子。
仪式尚未完全结束时,前排忽然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
一个披着丝绸披肩的老妇人站在长椅边,正急急地拉着身边一位女仆的手,说话时带着那种常年在别人门厅与茶桌边流连的人才有的絮叨与鼻音。爱德华认出了她——弗洛伦丝太太,一个在城里几乎人人都认识、却又人人都不太乐意与之久处的寡妇。她年轻时靠一桩并不体面的婚事挤进过几次体面的客厅,丈夫死后便更加热衷于出现在各种不属于她的场合。她爱说是非,爱哭诉自己并不悲惨的遭遇,也爱在别人最不愿被听见的时候,把隐私讲得像布道一样响亮。
此刻她显然已经哭过,眼圈发红,声音却仍不肯低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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