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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森不希望见到那个被自己推下悬崖的王焱,他怎么可能相信,这么一个孩童,坠下虎跳崖,还能活命呢。
即使是同名同姓,也够他吓一跳的。
王焱心知,眼前的熊森就是仇人,但是,他现在也不能对熊森怎么样。
纵然他拥有了火鳞臂,一拳可以将熊森打死。
那又怎么样?
还是犯法!
因为法治社会,杀人就是犯罪的事。
总不能警察来了,他跟警察说,是十五年荒村的时候,自己被熊森推下悬崖,他要报仇,所以,杀了熊森。
这样的理由是真实的,也合情合理,但是不合法。
法律是要讲证据的,如果熊森推他坠落悬崖,证据呢?
可是,他一旦杀了熊森,杀人就是事实,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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